钱清柳

钱清柳

执行主任律师、党委书记


专长领域

资产管理金融

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

公司法律顾问


个人介绍

钱清柳律师,执业10年专业资深律师。多年来成功处理了大量企业股权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借贷纠纷、离婚纠纷等各类型纠纷案件。专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担任多家企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审查、起草、修改合同千余件,提供谈判、调解等多项法律服务,为顾问单位项目合法合规开展提供专业意见,保驾护航。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公司相关纠纷、婚姻纠纷等相关法律服务,同时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专业资质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国泰外语艺术学校、杭州典酷庆典礼仪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振颜丽舍商贸有限公司、浙江海测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经验

1、浙江XX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江苏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证明了江苏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XX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买卖合同关系,最大程度维护了江苏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利益。

2、杭州XX家具有限公司诉王某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因公司股东之间矛盾而引起的诉讼,帮助王某某还原事实,法院最终认定王某某未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钱某某诉胡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钱某某以胡某某未在合理时间办理股权购买事宜、胡某某非公司股东等理由,起诉胡某某解除《股权代持协议》并退还股权转让款,通过举证证明胡某某是案涉公司实际股东且已向公司进行了投资以及钱某某了解案涉公司股东、经营、股权价值等情况,最终钱某某撤诉。

4、王某某诉浙江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某某、施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成功突破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制度,公司股东张某某、施某某对公司欠付王某某的劳务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彭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彭某与李某某为杭州某知名企业股东,因涉及公司股权、债务分割等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遂起诉离婚,李某某主张存在大量债务,经过庭审,成功将夫妻共同债务与公司债务进行区别,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彭某无需承担公司债务且分得相应的财产。


个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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